泸州四部门发文:符合条件“两病”患者将纳入保障对象

我省启动“两病”门诊用药保障专项行动示范城市创建活动,将进一步完善“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加强 “两病”患者健康教育和管理,着力提升“两病”患者的政策知晓率、规范化管理率和合理用药率,促进基本医保与公共卫生有效衔接。这是记者从29日在泸州召开的全省

我省启动“两病”门诊用药保障专项行动示范城市创建活动,将进一步完善“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加强 “两病”患者健康教育和管理,着力提升“两病”患者的政策知晓率、规范化管理率和合理用药率,促进基本医保与公共卫生有效衔接。这是记者从29日在泸州召开的全省“两病”门诊用药保障专项行动示范城市启动会议上了解到的。

据了解,泸州作为我省四个国家“两病”门诊用药保障专项行动示范城市之一,为开展好此项活动,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等四部门联合下发了《泸州市开展“两病”门诊用药保障专项行动示范城市活动实施方案》,将扩大政策受益面,将长期服药但未达到门特的“两病”患者均纳入“两病”保障对象;规范化管理的“两病”患者,直接纳入保障;新增“两病”患者,由所有定点医疗机构相应专业职业医师认定。“两病”和门特用药保障不重复享受。

《方案》还要求,优先选用目录内甲类药品、国家基本药物、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品种和集中招标采购中选药品。

在落实待遇保障方面,《方案》明确,已纳入居民医保“两病”门诊用药保障范围的参保人员在二级甲等及以下定点基层医疗机构 发生的降血压、降血糖药品政策范围内费用报销继续执行现行的支付限额和报销比例。对于病情相对稳定的“两病”参保患者,门诊用药可执行三个月长处方制度,保障参保患者用药需求,但 要避免重复开药,防止滥用。

此外,在主动服务,优化经办流程方面要求,做到“一单制结算”、联网结算,群众办理方便快捷。

记者了解到,泸州还将探索开展家庭医生医疗保障签约服务。充分发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的作用,制定“两病”、饮食、运动、心理健康、医疗保障政策等服务包,由家庭医生整合开展健康档案管理、慢病随访、健康评估、健康教育,以及指导申办医保待遇等公共卫生服务与医疗保障服务,推进“医防融合”管理。同时,对家庭医生服务效果进行考核。

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按照国家、省上部署和要求,科学施策、精准发力,努力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创新模式和典型经验,切实发挥示范效应。

据了解,截至2021年8月31日,全市城乡居民高血压认定34.45万人,就诊28.32万人次,降血压药品费用基金支出373.7万元;糖尿病认定8.96万人,就诊12.02万人次,降血糖药品费用基金支出210.4万元。(来源:泸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