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泸州市交通运输局发布《泸州市三区出租汽车经营一体化实施方案》,意味着泸州市三区出租汽车经营将逐步实现一体化,三区的“打的费”将实行统一运价。
将实现“五个统一”:
统一经营区域:三区调整为同一经营区域,原经营区域为纳溪区的出租汽车可以在江阳区和龙马潭区从事经营活动,原经营区域为江阳区和龙马潭区的出租汽车可以在纳溪区从事经营活动。
统一审批业务:由市交通运输局统一办理三区出租汽车的经营权配置、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及其相关业务。
统一运价政策:三区出租汽车统一运价结构、运价标准等运价政策。三区巡游出租汽车按照江阳区、龙马潭区现行运价标准执行(三区建成区内不得采用约定价格方式);三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继续实行市场调节价。
统一车型标识:三区巡游出租汽车车型、车身颜色、标识标志、顶灯式样、卫星定位系统、座套等标准实行统一,便于行业统一规范管理和群众辨识。
统一服务管理:三区出租汽车服务质量管理标准实行统一,统一运营服务标准和质量信誉考核标准。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统筹三区出租汽车的规范管理,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道路运输管理局、三区交通运输局共同负责日常管理。
启动出租汽车江阳、龙马、纳溪“三区”融合发展,是贯彻落实“一体两翼”特色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将提高出租汽车行业运营服务水平,有效推动出租车行业发展。
(来源:泸州融媒-泸州市交通运输局)